2026年05月0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核准付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关于付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
庆金监复〔2026〕2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关于付颖同志任职资格行政许可事项的请示》(工银黑报〔2026〕2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付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大庆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
2026-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