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我的年假去哪儿了》系列收官之作。
今天聊一个暖心的话题:休完产假,还能不能休年假?这个问题,关乎每一位为人类延续做出卓越贡献的女性。
有些老板总觉得,刚生完孩子的女员工已经连续休息好几个月,公司还给她发放了产假工资,已经仁至义尽了,当年不可能再让她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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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燕之谈:产假,是国家发给你的“母爱体验券”;年假,是国家发给你的“回血复活卡”。这是两套完全独立的游戏装备。产假是“兵荒马乱的生存”,年假才是“岁月静好的生活”!法律保护每一位母亲,既要能生存,也要有生活!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说个真实案例:上海一位新手妈妈休完产假后,公司拒绝她休年假,理由是“你已经休了好几个月了”。她申请劳动仲裁获得支持,公司不仅得给她补休年假,还要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
《我的年假去哪儿了》系列四期节目到此结束。金燕为大家拆解了年假的四大“谜团”。核心思想就一句:年假是你的法定权利,不是老板的恩赐。
我是金燕: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工位上做一个合法的“战士”,在休假时做一个快乐的“浪子”!
下个系列,咱们再见!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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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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